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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渐近 将引导农民“土地入股”

house.fjsen.com        2015-01-19 11:30:0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有待政策驱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多重操作难题作用下,土地经营权入股正处在“还需政策拉动”的空窗期。

“土地经营权入股已经在多地涌现,发达地区和有"能人"的地方居多,但目前比重还不大。根据我们调查,还存在多重操作层面的难题。”李国祥告诉记者,“首先是对这个"股份公司"而言,既然要经营,那就需要较高的管理能力,可是具备市场头脑与经营素质的农民、村干部并不多;其次,入股之后如何经营,是自己直接经营、转出还是招聘CEO?入股的农民意见又容易有分歧,很难统一;最后,龙头企业实力十分强大,农民土地经营权实际上只能占十分微小的比例,对于这类企业而言,入股和经营则是比较麻烦的事情。”

在上海市金山区的试验中,试点廊下镇由于有高投入、高收益的龙头企业参与其中,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入股所占的比例就较难确定;而另一试点张堰镇采取集体农场模式,所有收益归农民所有,按照1亩为1股来操作,因而较容易被农民接受。

安徽宿州市农委的调查表明,当前土地流转价格较高,当地多数农民不愿以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只愿意参与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的租赁形式,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入股也概念不清。而面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的弱势感很强,自感信息不对称,入股心中不踏实,宁愿收益少一点也要落袋为安。

从土地利用角度来看,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工程师谭明智认为,农地入股涉及农业经营、村庄治理、利益分配等方方面面问题,如果单纯从解决农业经营问题着手,势必会留下隐患。一旦土地所承载的价值不再局限于农业生产的时候,各类以集体为核心的利益纠纷便会层出不穷。

对此,上述农业部人士持较乐观态度,他表示,“政策的作用是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但每一项政策发布后都会有一定缓冲期和适应期,其实施方式一定是多类型的,在市场驱使下,对土地经营权的使用如何达到最优?要相信农民和企业肯定会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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