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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16:57:3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财政政策应给予积极支持
在经济下行中的房地产市场,还要继续完成调整。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要有长远发展信心,另一方面要特别注重房地产市场还在继续变化中的情况下,财政的政策调整与制度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财政方面基于前一段信贷政策和前期税收政策的基本铺垫,应该做什么事情?我认为有这样几点:
宏观经济下行如果压力加重的话,不排除财政扩张力度作适当的上升。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全国“两会”、不久前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都加力增效的方针之下,积极的财政政策及其扩张性政策力度,总体上要符合稳增长要求。今年的赤字率在表面形式上算账是2.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特别强调,实际算账的水平,把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进出等因素算在一起,是2.7%左右,但也在安全区。有必要的话年内适当增加财政政策的力度,应是一个预备方案。
政府必须全力做好从棚户区改造切入的保障房建设,财政方面要更好发挥支撑和结构优化导向作用。这里面的一些具体机制,中央已经给出了非常清晰化的指导,比如说保障房建设要以棚户区改造托底,原来十几种保障房的名目,现在可以主打两种类型,一个是把廉租房和公租房合在一起;二是共有产权房,能较好地满足现实的需要。
要加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推进示范项目,同时要培养契约精神,以有助于在财政支持情况下,更好地优化结构和应对全局发展的需要。
同时,应该适时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财政部财政预算报告里明确表明对于房地产税这个改革作配合立法的基本态度;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从时间表上,按照中央的要求应该最晚2017年全国“两会”的时候人大能够审批房地产税的法律。这样就不是简单“扩大试点范围”,而是按照法律来执行。总体来说,房地产税如果未来能推出,一定要考虑中国国情,处理好“扣除第一套房,还是扣除人均多少平方米”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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