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注意!招收飞行学员啦!
2022-11-13 21:53 来源: 责任编辑:李晨曦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11月11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福建省2023年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2023年 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 01福建省2023年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军招飞办”)2023年度招飞工作安排,为做好我省2023年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基本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男性,须选考物理科目组,具有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及海军开招地区学籍、户籍;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外语限英语,预估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详见2023年度海军招飞简章。 二、检测流程 我省为海军招飞网上报名地区,符合招飞简章自荐条件的学生,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初检预选: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学生本人登录海军招飞网(www.hjzf.mil.cn),点击“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生成并下载《海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高中生)》《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检表》(正反同页打印),或通过海军招飞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由所在学校盖章推荐。 (二)医院体检。携带填写好的《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检表》,按照表内检测项目需求,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或具备相关项目检测条件的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科室医生填写,内容务必详实、准确,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报告单,加盖医院体检部门公章。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提交审核。体检完毕后,请于12月15日零时前,将报名表、体检表、检测报告单以及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海军招飞网个人主页,并通过邮政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海军招飞办(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海军招飞办体检科收,联系电话010-66959264)。审核结果将于2023年1月底前通过海军招飞网个人主页或以短信方式告知学生,并反馈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合格学生方可参加下一轮检测选拔,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后续检测。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市招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通过教育网、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将招飞简章及有关安排转发至当地学校、学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参检。 (二)为进一步提高招飞选拔精准度,请协助提前做好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查”把关,按照预估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要求,摸准学生文化底数,保证生源质量。 (三)本人身份证号不属于网上报名地区的学生,无法通过海军招飞网注册报名,如学籍、户籍确属网上报名地区且符合本省高考报名条件,可通过海军招飞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名表、体检表(正反同页打印),按要求自行完成体检后,将相关材料直接邮寄海军招飞办审核。 (四)收到初检合格消息后,请及时登录海军招飞网个人主页,按要求如实申报政治考核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生成《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合格对象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按表内“注意事项”有关要求,携带证明材料做好后续参检准备。 附件:1.海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高中生) 2.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检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0日 02福建省2023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昆明理工大学共四所院校2023年拟在我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数为准,飞行技术专业学制为本科四年。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以及民航飞行学员选拔条件和要求(具体信息可在相关招生院校官方网站查询)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相关院校报名。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各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报名表可从招生院校官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招生院校联系方式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在闽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宣传动员、报名推荐、设点初检(初检安排见附件)等工作;组织协调各招生院校有序开展宣传初检,不得扰乱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督促招生院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制定初检工作方案,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服务和便利,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初检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福建省2023年民航招飞初检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0日 福建省2023年民航招飞初检安排表 备注:如出现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初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