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教育 > 教育资讯 > 正文

福州市中招办发布《关于军人子女办理中考加分照顾审核登记的通知》

2023-03-10 19:34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月10日,福州市中招办发布《关于军人子女办理中考加分照顾审核登记的通知》,符合中考加分照顾政策的军人子女可于近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加分群体


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军人子女如下:


1.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3.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


4.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注意事项


请各校通知初三毕业年级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3月25日前到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进行登记,并向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军人所在部队通知为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和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报需求,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把关汇总后报送同级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


优待名单、优待类别经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复核确认后,于中考前在军人子女就读学校范围内组织公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