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文明网> 文明创建 > 正文

集美区推广“五位一体” 集中管辖医患纠纷

2016-12-06 09:59:3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2月5日上午,集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开展“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调机制工作情况。

“五位一体”机制最早由集美法院于2014年提出,雏形是2011年杏林法庭在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创建的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该机制主要是通过医患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这五种调解模式的互相配合,整合法院、医院、公安、保险等各方力量,多渠道地快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去年5月,患者小陈(化名)到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接受手术,不料术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聚集在医院,矛盾一触即发。杏林法庭法官立即启动“五位一体”机制,一方面组织医院与患者协商赔偿事宜,依法解释赔偿项目;另一方面协调保险公司帮助分析责任比例、估算赔偿金额及保险理赔金额,督促提高赔付效率,最终顺利解决了这起纠纷。

“五位一体”机制的成效可以用一组数据说明:自2011年以来,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共发生55起医患纠纷,全部调解解决,没有一起医患纠纷经判决结案。今年8月,集美法院将“五位一体”医疗纠纷化解机制推广到集美全区,与集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司法局及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构建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据悉,为了推进审判专门化,集美法院还将进入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案件集中交由杏林法庭管辖。厦门日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