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新闻眼 > 正文

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力弱 手机上网禁不如疏

2010-01-25 11:40:15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视频加载中...

自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以来,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蔓延态势目前已得到初步遏制,但仍未取得满意效果。有教师代表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做法,从手机本身的辐射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角度,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详见2009年12月28日《深圳商报》)

相映成趣的调查显示,在所有中小学生中,接受手机上网并且愿意支付相应费用的比例达到44.6%——这表明手机上网业务在许多中小学生中占有相当大市场,并有继续攀升的趋势。为何中小学生和教师对手机上网态度迥异?迷恋手机上网弊端何在?如何有效化解、根治呢?

毋庸讳言,由于中小学生自我控制力弱,往往容易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厮杀格斗”中,迷恋于网络聊天、网络小说,甚至陷入色情网站不能自拔。就其危害而言,轻则视力、听力下降,情绪焦虑暴躁,精神空虚;重则产生暴力倾向,厌学逃课甚至辍学等;有的甚至走上偷窃犯罪之路,严重破坏了家庭和谐,影响了社会安定。考虑到手机上网的诸多潜在危害,故来自家长和老师的反对呼声很高。

部分教师呼吁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手机上网固然是解题之招,但笔者认为,要根治中小学生利用手机上网的顽疾,必须厘清缘何中小学生迷恋通过手机上网打游戏、聊天、访问色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