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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委员会 中国新闻奖网络作品初评委员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聘请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13人组成,其中,新闻界有关领导7人,编辑记者代表4人,专家评委2人。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有本届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委。 五、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享有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初评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 各单位须在截稿时间2012年4月13日(以当地寄出邮戳日期及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前将参评作品报送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为避免延误或丢失,请务必使用特快专递邮寄。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邮编100010。 有关评选事宜请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联系。 联 系 人:温革、盛洁 联系电话:010-65252055 010-65231199转7337 传 真:010-65592314 附: 2.中国新闻奖网络初评作品推荐表(评论/专题/访谈/网页设计) 国务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络新闻宣传局 2012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