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媒体融合作品 每件作品报送24套参评材料。 (1)“发布账号(APP)”栏须填报规范名称。 (2)参评“移动直播”奖项,须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3)参评作品须提交二维码打印件和电子版(长期有效的二维码)。 (4)音视频参评作品须提交文字稿。 (三)诚信参评承诺书 福建新闻奖报送单位、推荐单位、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自荐(他荐)人(单位)和每件参评作品的记者编辑代表须签订、寄送《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15)。一家推荐单位可合签在一张承诺书上(背面可签名)。 (四)电子版材料 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1套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刻录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无误后再报送。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广播电视参评作品同时拷贝到U盘寄送,同单位的作品可拷贝在同一个盘里。 每家推荐单位必须同时将本单位所有的媒体融合参评作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fjxwj2020@163.com,标明“(**单位)2020年度福建新闻奖媒体融合作品报送材料”。 三、报送工作须知 福建新闻评奖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新闻奖作品系列评选办法》的规定,履行好推荐与报送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共同做好新闻评奖工作。 1.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2.参评材料于3月26日前寄、送到评奖办,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 3.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按照《福建新闻奖作品系列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单项作品年赛的评选通知,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年赛初评后选拔出推荐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的作品,3月26日前须制作成本通知要求的格式,一式24套送评奖办。 各单位可在福建记协网 (http://jx.fjsen.com/)“福建新闻奖”专题下载通知及相关表格。 联系人:陈国文、高碧珍、王玥,电话:0591-87095345、87827073、87856172。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10层省记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