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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中国经验
m.folksfolks.com 2010-01-05 08:22  杨琳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西方的民主体制下,有数不清的授权过程,而且可以说是多中心的,所以在重大决策问题上,都有大量的博弈,使交易成本增高。由于西方是发达国家,因发展的压力减小,所以社会效率的降低,政府效率的降低不会造成很大的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要实行赶超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逐步扩展人民权利

《瞭望》:发展民主政治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追求。但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民主政治道路并不平坦,特别是由于选举而陷入混乱和动荡的国家屡见不鲜。其中是否存在一些共性的原因?

房宁:人们曾把因推行民主政治而导致政治混乱的现象称之为“民主失败”。

民主的本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大多数人的统治,是人民的主权。那么为什么实现人民主权,扩大推行社会民主会导致社会的混乱?观察一些国家的“民主失败”,我们认为这当中主要有两个表面上的原因。

一是竞争性的选举带来了加大社会分歧的效应。

二是人民权利的扩大,导致了政治参与超过了政治制度本身的承载能力。

我们可以称第二种情况为“权利超速”。人们权利意识的迅速增长和政治参与的迅速增加,一旦超越了社会条件和体制承载能力,就会导致混乱,甚至是制度的瓦解和民主的失败。

《瞭望》:为什么到目前为止,从总体上看中国没有出现“权利超速”和“民主失败”?

房宁: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中国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人权,对于人民权利等问题有着正确、切合实际的认识。同时,对待人民的权利,采取了循序渐进的发展策略。中国渐进的改革最重要的含义之一是从实际出发,逐步地发展和扩大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将权利神圣化、绝对化,中国没有以先验的、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权利问题。

《瞭望》:“天赋人权”是西方人价值体系中的基础概念,这是否适用于中国人?

房宁: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不认同“天赋人权”的理念。在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人们认为,权利在本质上是历史的,是相对的。人们只有在具备了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享有相应的权利,即人民权利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相协调。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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