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雨露,一样都不能少 ——五位一体的“爱心助孤”永定模式
2014-06-12 10:13: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青年志愿者为在校孤儿提供心理辅导。 正是本着这样的思路,在政府扶孤方面,当地规定,对认定的孤儿发放生活费,其中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县福利院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并适时提高标准;每年春节发放衣服、鞋袜等救助物品;统一为全县孤儿缴交新农合费用,孤儿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医疗目录范围内的剩余医疗费给予全额救助(年封顶2万元);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家庭给予倾斜等。 “吵”出来的“事实孤儿” 时间回到5个月前。刘先裘在龙潭镇走访困难群众时,被一户孤儿家庭的生活窘境所触动,答应帮其联系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也许是机缘巧合,今年2月份,福建省简单助学公益协会、福建教导型企业家同学会等组织的爱心人士找到县里,希望能够资助当地的困难群体,双方一拍即合。 “了解这一情况后,我们积极促成这次帮扶。”永定团县委书记马永彬说,经过沟通,对方同意在当地首批资助50名孤儿。 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随着这次帮扶行动的开展,最终促成了永定县五位一体“爱心助孤”机制的建立。在县委、县政府的推动下,永定县决定于3月底启动“爱心助孤”工作机制。 党委、政府助孤,既是解决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更重要的是,能够带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爱、帮助孤儿,让他们健康成长。 然而,全县究竟有多少孤儿?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孤儿?摸清情况,是永定县“爱心助孤”面临的首要问题。 “除了‘法定孤儿’外,我们又提出了‘事实孤儿’,这都是吵架‘吵’出来的!”永定县民政局局长范晓华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属于孤儿,这属“法定孤儿”。 而在现实中,像失去父母一方,而另一方失联或无法照顾未成年人的情况较多,这算不算孤儿?范晓华认为,严格来说应该不算,但实际上这些孩子根本得不到父母的照顾,境遇跟孤儿相同,应该被认定为孤儿。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经过无数次沟通甚至争论,最终“事实孤儿”的说法被认可,将其纳入帮扶人群。 据了解,经过认真摸底和严格筛选,永定县民政部门认定,全县共有各类孤儿331名,其中除11名已被人领养等之外,需要救助的孤儿共有32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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