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龙岩频道 > 头条 > 正文

7月1日起,龙岩市调整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2-07-04 11:25:00 梁熙 胡卫国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江雅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龙岩7月4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好消息!7月1日起,龙岩市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其中,住院起付线较此前降低了起付标准,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此前提高了支付比例。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升龙岩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从今年7月1日起,龙岩市调整住院起付线,参保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起付线由300元调整为10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600元调整为3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800元调整为700元。

此外,调整了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龙岩市参保职工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由80%提高至83%,退休职工由85%提高至88%;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由70%提高至73%,退休职工由75%提高至78%。

同时,本次还取消了龙岩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个人自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的规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