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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的通知
2020-04-17 15:25:00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叶伏国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

《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常态长效深入广泛开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并经市委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德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调动和鼓励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大众化、项目化,逐步向社区型、专业型、管理型志愿服务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褒奖激励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在市委文明办的 “志愿宁德”招募注册管理系统、团市委的 “志愿中国”信息系统或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公示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的志愿者。

二、志愿者星级认定标准及程序

志愿者星级认定以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服务时间以志愿者在“志愿宁德”“志愿中国”和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公示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通过审核认证后进行评价。如果志愿者同时注册使用了“志愿宁德”和“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其在“志愿宁德”上登记的具体活动时长不得高于“志愿中国”信息系统记录时长,若超过则以“志愿中国”记录时长为准。志愿者的星级评定每年认定一次,志愿者星级按累计服务时间100、300、600、1000和1500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一到二星级志愿者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负责组织认定,三至四星级志愿者由宁德市委文明办负责组织认定,五星级志愿者由宁德市委文明办负责推荐,省委文明办负责组织认定。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志愿者可向所在单位或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并填写《宁德市星级志愿者认定申请表》。单位或志愿服务组织对本单位、组织内申请参评的志愿者进行初审,将符合评定条件的志愿者名单及个人累计服务时长数据审核汇总后报送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对申报参评的志愿者相关服务信息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一至二星级志愿者进行认定授级,颁发志愿者星级认定证书,并将符合评定三至五星级志愿者条件的志愿者推荐报送至宁德市委文明办。宁德市委文明办对符合条件的三至四星级志愿者进行认定授级,颁发志愿者星级认定证书。宁德市委文明办对符合五星级志愿者条件的志愿者推荐参加省上五星级志愿者认定及其他评选和表彰活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志愿者,取消参加星级评定资格,由主管部门对志愿者和所在组织作出处罚,责令改正,并纳入单位或个人诚信体系记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中弄虚作假的;

(二)利用志愿服务名义从事盈利或非法活动的;

(三)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违反《志愿服务条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个人主观故意严重扰乱志愿服务团体正常运作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褒奖激励措施及责任单位

(一)教育服务

1.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在同等条件下面向四星、五星级志愿者子女,提供优先入学和参加活动便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就业创业服务

2.为符合补贴规定的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优先安排各类培训。优先向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金融扶持、孵化器入驻等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3.鼓励相关单位招考、遴选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五星级志愿者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4.对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中实施便利服务措施,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对五星级志愿者投资设立的无债权债务、无结存税务发票或未开业企业优先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税务总局宁德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社会保障及金融服务

5.按现行政策规定,对扶贫办认定的家庭困难的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给予必要的补贴,对在偏远地区开展志愿服务的守信志愿者发放特殊津贴,所需经费由接受服务地同级政府承担。(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6.在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本人或为其直系亲属申办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提供便利,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入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是困难人员的作为优先救助对象,依政策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依政策给予生活补助、抚恤和善后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在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本人或其残疾子女就学资助、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残疾人助残辅助器发放、适配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作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残联)

9.在办理中小城市落户方面对符合落户政策条件的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志愿服务时长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贷款额度的参考条件,为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提高贷款额度。积极推动各保险公司为志愿者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

(四)文化生活服务

11.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景区等场所,给予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免票游览或票价优惠等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12.鼓励市公交公司分别为四星、五星级志愿者提供免费或优惠公交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3.每年为五星级志愿者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14.鼓励和组织全市商业机构参与建立爱心联盟,常年给予星级志愿者让利优惠。对在政策、资金和物资上,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市、县(市、区)文明委要给予这些爱心单位(企业、组织)相关表扬激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团市委、市消费者协会、市委文明办)

(五)评先评优

15.有关单位应把开展志愿服务情况纳入相关评先评优内容,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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