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信息安全要建立国家总体规划 “‘棱镜’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倪光南认为,一方面它使人们认识到“网络战”不是电影的炒作,而是严酷的现实;另一方面,坏事可以变成好事,这次事件可以使我们大大提高对网络空间安全的认识,从而促进制订或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等。“例如政府采购是否应当采购国产货物、工程和服务?我国的信息安全审核机制比较薄弱,过去对进口产品和服务几乎不设防,习以为常,现在是否可以考虑建立必要的机构和制度加以补救?” 李欲晓则表示,“棱镜”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国内信息安全立法。“如果没有网络立法,就像在沙地上盖楼,基本规则没有说清楚。” 他指出,全国人大制定的是上位法,还应形成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在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中,在软硬件的服务应用过程中,在与国家利益安全相关联的跨境数据流动中,一定要有法律作保障;市场监管方面,对数据流动的安全性、合法性要加强监管;要高度重视公民网络素养培养,并将其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此外,他还呼吁建立互联网信息安全联合国公约,“不能说某个国家拥有特殊权力,就凌驾于他国之上”。 吕述望指出,某些西方国家利用因特网大肆对别的国家进行入侵的事情早已有之。“一个国家使用因特网,最重要的是如何‘安全利用’——在这一点上,政府怎么做很重要,必须从最高层面加以统筹谋划,整合与优化国家力量。” “‘棱镜’事件凸显出我们对国家级攻击的应对能力不足,因此未来要努力改进的不只是某个点上的技术措施,还有综合安全能力的提升。”在杜跃进看来,应尽快出台国家整体战略,通过政策法规、技术建设、产业发展、外交战略等各方面的明确与配合,才有可能从根本性的角度使问题有所改善。 李欲晓也认同这样的观点。他表示,信息安全的稳步发展要与国家实力相结合,要从国家战略规划、顶层设计方面认真考虑,而不是仅仅从信息化本身去思考,因为“这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 “未来网络空间将成为国家间竞争和博弈的新战场。”杜跃进指出:“其实从2010年开始,就已出现国家间网络空间安全对抗的态势。‘棱镜’计划的曝光让人们更加认识到这种对抗的真实性和严重性,会有更多的国家尝试做类似的事情。这种对抗态势会破坏国际上很多层面的信任关系,让本已艰难的网络安全国际合作的效率和效果下降,阻碍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善而任其发展下去的话,对所有的国家、公民来说都不是好事,谁都不是最终的赢家。”(光明网记者张 薇)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