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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租拼车20年前已有规定 司机或会"吃亏"

2013-07-30 10:27:32 王雪 来源: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拼车收费标准早有规定 乘客下车时需付计价器70%费用

对于乘客的疑问,青岛海博出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丰先生表示,“现在确实有不少乘客都不知道拼车收费标准,特别是外地游客。所有驾驶员都应知道收费标准,凡是高收费的都是明知故犯。”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出租车收费标准按照《青价费〔2010〕52 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两位或两位以上雇主租用一辆车时,应事先征得第一雇主的同意,但合乘必须顺路,其收费办法是两位或两位以上雇主如在不同一地点下车,则按每位雇主下车地点计价器所显示余额的70%收费;如在同一地点下车,合计收费总金额不得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此项规定在1991年的《青岛市客车出租计费办法》中就有所体现并开始执行,一直延用至今,但目前仍有不少对此市民并不了解。

至于出租车“拼车”的发票,青岛出租车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发票应该给最后一位下车的乘客。若出现收费或发票与规定不符的情况,乘客都可以记下司机车牌号进行投诉。”

计价方式或令司机“吃亏”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计算发现,如按照规定执行,拼车乘客付费总和可能少于拉单个乘客的出租收费。打个比方,两位乘客拼车,第一位乘客下车时计价器显示10元,第二位乘客下车时显示40元,若按照70%收费的话就是7加28为35元,小于40元。

的哥姜师傅表示,“很多人一听各收70%费用就觉得司机占大便宜了,其实他们没有算算,有的时候拉拼客司机拿的钱还不如送一个人多。”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有一部分出租车司机不愿意拉拼客,另一部分司机拉拼客但不按照规定收费,这就意味着,“拼车”在一定程度上为“打车难”和“乱收费”提供了可能。

采访中,有出租车司机表示,为避免因乘客误会被投诉,部分出租车司机宁愿选择尽量不拉“拼客”。“就算司机按标准收费,一些不知情的乘客如果投诉,管理严格的公司就要找司机调取计价器、谈话、写经过,很浪费时间。”

青岛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赵先生表示,“拼车本来就不是个主流的载客方式,原则上出租车是不能同时租给两位或以上雇主使用的”。

“拼车”收费仍需司机自律

青岛现已经进入旅游旺季,人员流动大,而数据有关显示,青岛市内出租车仅有一万余辆。“随着需求的不断增加,交通压力必定越来越大。”青岛海博出租车公司办公室丰先生认为,“如果从降低排气污染,解决运力不足方面考虑,拼车是个‘双赢’的事,能让乘客尽快坐上车到达目的地,又减少了资源浪费。”

针对“拼车”存在的收费问题,丰先生表示,“我觉得政策没有问题,关键是能不能做到按规定操作。”(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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