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唐山警方回应三轮车主自焚 系非法上路发泄不满

2013-12-21 21:00:06 作者:白云水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唐山12月21日电(记者白云水)21日,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针对当日发生的一起三轮车主自焚事件做出回应称:该车是唐山市禁止上路行驶车型,该车非法上路多次受到交警查处,车主遂在车上存储汽油伺机发泄不满。

21日晚18时36分,唐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称,2013年12月21日上午10时45分,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唐山市北新道和学院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拦截。经查验,车主受雇于唐山市天天快递公司。该车为唐山市禁止上路行驶车型,应依法予以查处。车主郭某(男,53岁,唐山市天天快递公司员工)不配合交警执法,突然从三轮车上拿出盛满汽油的塑料瓶,洒在车上和自己身上并迅速点燃。执勤交警发现后上前奋力阻止,郭某趁机抱住交警双腿,导致交警衣服亦被点燃。现场其他执勤交警及过路群众找来灭火器,及时将郭某和执勤交警身上火焰扑灭。

警方称,经初步查明,车主郭某驾驶该车非法上路多次受到交警查处,遂在车上存储汽油伺机发泄不满。

目前,受伤交警李某及车主郭某均因不同程度烧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