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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交通局被举报公款吃喝发票开成工程款

2014-03-26 06:59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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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举报人反映,山东无棣县交通运输局7个多月时间里,在举报人处公款吃喝接待超过15万元,为了能冲账报销,该局要求将发票开成绿化工程款、宣传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项目。

◎举报人

7个月公款吃喝15.3万元

“这是无棣县交通局在我的酒店吃饭的消费清单。”举报人于凤琴拿出的一摞材料显示,从酒店2012年12月2日开业到去年7月12日,交通局公款吃喝15.3万元。于凤琴说:“这15.3万元,已经全部结账了,其中4.3万元直接给的我支票,11万直接打给了无棣县人社局。”

于凤琴说,她和丈夫2012年投资的海丰时代酒店租赁的是无棣县交通局办公楼东侧的一、二层裙楼,交通局的很多公务接待和就餐都安排在那里,用餐后由局里分管后勤的纪检委书记孙惠峰(音)或者办公室张主任签字挂账。

于凤琴提供的“交通局消费清单”显示,在上述时间里,无棣县交通局在海丰时代用餐次数计173次,数额最高的一次是2012年12月7日的5612元。“大约十一二人用餐,这只是菜金,交通局一般都是自带酒水。”

发票被要求开成多种名目

于凤琴向记者展示了当时她和孙惠峰的短信交流以及发票照片,其中有些发票开具的项目是绿化工程款、办公用品、宣传费;发票抬头写的是“无棣”而不是“无棣县交通局”。短信交流显示,孙惠峰还曾要求将餐费开成维修工程或者设备维修费,“付款方式写无棣就行,发票尽量不要超万”。

于凤琴称,由于发票被要求开成绿化工程款、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宣传费、培训费、机电设备维修费、安装费等非餐饮发票,她只能从其他朋友手里“买”。

◎当事人

一顿饭5612元是公务接待

孙惠峰接受采访时表示,于凤琴反映的15.3万元餐费,交通局已经与她全部结完。因为于凤琴拖欠酒店员工3个月工资,员工多次到信访局反映,其中有11万,经过于凤琴本人同意并签字打到了无棣县人社局清欠专用账户上,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孙惠峰解释,15.3万元餐费“包括交通局下属企业和个人的就餐,局里只有几万元,而一顿饭吃5612元一事是正常的公务接待,当时有四五十人,此事县里有关部门调查过,认定属于公务接待”。

孙惠峰表示,由于于凤琴没有税控机,无法开具发票,所以就提供了其他项目的发票,并不是他提出的要求。至于另立名目的发票为何能顺利报销、谁签字、如何审核过关的,孙惠峰没有做出解释,称滨州市纪委正在调查,不久就会有结果。

■回应

单位已将票据如实入账处理

24日17时多,人民网收到无棣县相关人员回应的《关于海丰时代酒店公务接待情况的说明》,该回应通过传真发到人民网,没有署名、也没有公章和日期。

回应谈到为何用其他发票结算及入账情况时称,“自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2月20日,全省范围内税控机暂缓办理,因而海丰时代酒店在营业期间一直未安装税控机,也一直不能出具该酒店发票,结算餐饮费时使用的都是其他餐饮单位的正式发票,所以单位也是将票据如实入账处理的”。

回应谈到交通局后期餐费打入农民工清欠账户情况时表示,“2013年9月份,海丰时代酒店工人向县信访局反映酒店拖欠工人工资,其(于凤琴)本人同意将餐费款转交工作组,作为工资款给予发放,同时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随后工作组将工资账户告知于风琴(工资账户为建设局清欠办备案的工资账户)。”

回应说,截至目前,大部分工人工资已发放完毕。核对工作中,部分人员仍存有较大争议,县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于凤琴来无棣进行现场对质,于凤琴以各种理由一直未来无棣处理。

回应同时表示,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据了解,已接近尾声”。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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