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4·11”自来水局部苯超标事件发生后,针对市场上个别不法商贩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现象,兰州市物价局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加强了对全市各类饮用水价格的监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4月1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截至目前,市物价局已对5家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户和个人做出共计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4月13日,市物价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8名,检查车辆11台,组成36个检查组,检查了近郊四区921家瓶装水经营单位,发放提醒告诫书200余份。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对部分经营者进行口头、书面提醒告诫,要求其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做好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手机短信滚动向全市经营户发出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及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同时,加强对各类饮用水价格监测,准确掌握其价格、供求、舆情等情况,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快速上报市场动态信息。 在此次事件中,为了能及时处理市民的价格举报问题,物价局加强了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专人接听,专人记录,及时受理,消除群众疑虑,稳定心理预期。截至目前,市物价局已对5家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户和个人做出共计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王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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