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食品安全法拟定:频发重大事故地方一把手应辞职

2014-06-24 07:10:2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网上购买食品出了问题怎么办,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并无明文规定。根据昨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果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介绍,现行食品安全法在部分领域还存在空白,如保健食品监管、网购食品监管等。本次修法,针对近年来兴起的网络购物新增一条规定。

草案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买到的食品有问题,该向谁索赔?草案明确,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根据草案,如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释疑

电商售卖食品门槛将抬高

此前,新华社曾报道,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因为食品进货渠道不明、食品宣传不实、储存运输不规范、食品安全事件追溯难、售后维权难等原因,网购食品产生的消费纠纷屡屡出现。

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408件,同比增长99.7%,其中食品是网购投诉的重点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新京报,当前网购食品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网店的主体诚信度不一样;二是食品本身安全度不一样。

刘俊海认为,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以淘宝网为例,根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如果消费者在淘宝上买到质量有问题的食品,淘宝应先行向消费者赔付,然后淘宝再向商家追偿。

相关专家表示,规范网络第三方平台,将抬高电商平台售卖食品的门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