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作坊工人脚踩生肉续:食药监科长收受小老板贿赂被记过

2014-07-11 11:31:35 林永俊许洋 来源:中国日报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作坊工人脚踩生肉续:食药监科长收受小老板贿赂被记过

  事件回顾:

  青山一卤菜作坊里工人脚踩原料搅拌 外地货车频繁拉货

  青山区一卤菜作坊内,工人脚踩原料搅拌。上月,本报记者数日暗访后联系相关部门将其查处,并找到疑似行贿清单。经青山区纪委调查,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人受处分。

  该卤菜作坊位于青山区白玉山街康宁路群力村。上月,接到村民反映后,本报记者数日暗访发现,该作坊规模不小,场地卫生条件十分恶劣。记者掌握线索后,向执法部门举报。执法部门迅速予以查处。此外,记者在作坊内还发现一张作坊老板的“打点”清单(6月20日、6月21日报道)。

  青山区纪委介入后,连日来详细调查。昨日,青山区纪委公布调查结果,青山区食药监局副局长黄桦,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疏于管理,未能及时督促分管的食品生产监管科及工作人员采取下一步行政监管措施,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在记者搜到的一张办证的花销清单上写着:高工,1000;王,1000;夏、姜,烟2条,1200元等。青山区纪委调查查证,区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长王诚,收受服务对象人民币1000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与此同时,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聘用人员聂英,在对该作坊执法中未能完全履行职责,但其身份不属于监察对象,由区食药监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置。

  青山区表示,该作坊有关负责人对执法部门的调查一再遮掩、拒不配合,执法部门已扣留其作坊内的原料、成品、机械品,在未详细交待潜在问题前严禁开业。(记者 林永俊 许洋 实习生 邬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