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珠海9月4日电(邓媛雯 陈彦儒)珠海市公安局4日下午对外宣布:2日“一名13岁女孩被母亲捆绑后遗弃在前山立交桥桥底”的事件,经珠海警方调查证实为假案。 据珠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胡春介绍,当天接到报警后,拱北派出所民警、珠海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和120医护人员等迅速到达现场,将小女孩送医院检查后带回派出所。 随后,警方开展了深入的调查工作,并与其母亲及在珠海的相关知情人取得联系。经调查核实,该女孩真名叫聂某梅,13岁(2000年11月出生),广西贺州市人;经刑事技术鉴定,在现场发现的聂某梅所称的其母亲留下的遗弃书信系聂某梅本人书写,同时在现场物证里没有检出任何药物成分。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在今年8月的一天,聂某梅也曾报称在珠海香洲区一公厕内被人持刀抢劫1500元,后被捆绑在厕所里,该事件当时经过警方大量的调查后证实为假案。 据曾经收留过聂某梅的李女士反映,2012年聂某梅曾独自来到珠海唐家镇找工作,被李女士发现并短暂收留,后经唐家派出所与其家人联系将聂某梅接回了老家。据聂某梅母亲廖某某反映,聂某梅父亲已经病逝,聂辍学后不愿意在家做农活,就离家出走来珠海打工。 廖某某先后四次来到珠海接聂某梅回家,但每次聂某梅回家后仍会离家出走。廖某某表示她对这个女儿非常失望,无力再来珠海接聂某梅回去了。 珠海警方目前正在和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善后工作。(完) |
相关阅读:
- [ 07-18]台湾论文造假案 “科技部”:陈家兄弟混不下去了
- [ 07-17]窃贼2周4次光顾家中 大马华裔母女报案被指报假案
- [ 07-15]台论文造假案 “科技部”:老实人不小心走错路
- [ 07-13]女赌徒报假案称160万现金被劫 100多民警沿途追捕
- [ 07-13]台“教育部长”卷入论文造假案:完全没私下接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