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拼凑“黄金周”弊大于利 主持人:您曾提出取消“黄金周”的建议,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量? 蔡继明:我们国家的法定假日是11天。从总数来说,处于世界62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总量不宜增加。从法定节假日的构成来看,绝大多数节日都只放假1天,即便是最重要的宗教性节日圣诞节,也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放假2天。而我国的国庆节和春节都是放假3天,仍然不能满足人们长途旅行、探亲和休闲的需要,为此,政府不得不采取挪用双休日的方式,拼出7天“黄金周”长假和为期3天的“小长假”。这种靠挪用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拼凑“黄金周”的做法,其弊端也很明显。 首先,“黄金周”使商家的短期成本剧增。第二,使消费者所享受到的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第三,为了应对“黄金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公共管理问题及各种突发事件,政府不得不额外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增加了社会管理支出。第四,“黄金周”消费者集中出行,全国各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的接待能力面临严重挑战。第五,由于政府公务人员放假,政府的正常办公被停止,很多社会经济活动因此而中止,比如公务的办理、正常的金融、股市运作等等。第六,“黄金周”造成了“假日综合征”,导致劳动者工作效率下降。 C “黄金周”促进旅游收入增长是错觉 主持人:可是,很多人会说,“黄金周”能够拉动消费,您觉得这笔账算得对吗? 蔡继明:所谓“黄金周”促进旅游收入增长,纯粹是一种错觉。“黄金周”对旅游业收入的正效应被夸大了或被误解了。因为旅游业和统计部门只强调了每年“黄金周”的出行人次和旅游收入与上一年相比增加了多少,而没有注意全年的旅游收入同比增加了多少,更没有对比实行“黄金周”后与实行黄金周前旅游收入增长率的变化。1999年实行“黄金周”之前的13年中,国内旅游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8.75%,而1999年实行“黄金周”以后的13年中,国内旅游实际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7.81%,前后相差了近11个百分点。2008年五一“黄金周”取消之后,国内旅游收入增速反而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这表明,“黄金周”的所谓正效应,完全是一种错觉! 事实上,“黄金周”期间旅游收入的增加仅仅是旅游消费的集中,是一种时间上的转移,对全年旅游收入的增加并无实质性的贡献。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居民消费增长的最终来源是居民收入,同样,居民旅游消费量最终也取决于居民的收入水平。永久收入消费理论告诉我们,理性的消费者会在其消费期界范围内平衡其消费量,而消费量则完全取决于消费者的终生(或在其消费期界内的)收入水平;在消费者的收入是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集中性高额消费必定是未来消费量的一种转移,集中性高额消费并没有提高消费者在整个消费期内的消费总额,只是一种时间上的转移。集中性休假确有利于促进居民在“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及其他消费,但这些被提前透支的消费必定会相应地减少消费者在此后的旅游及其他消费计划。所以,从全年范围内来看,总体消费量并不因集中性休假制度的存在而增加,两者没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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