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在线旅游网站访问量猛增,通过在线旅游网站直接预订旅行产品也越来越常态化。而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在线旅游网站与消费者直接的纠纷也愈发凸显。 价格混乱的途牛网 新年伊始,一位消费者对于途牛旅游网的投诉,以及央视财经频道近日曝光的携程网机票旅行套餐不按航空公司规定,收取高额退票费等事件再度引起市场的关注。 据报道,市民刘先生今年1月4日在途牛网上看到,从北京出发的马尔代夫库拉玛提5晚7日自助游特价信息,双人加保险等才10095元,他预订了3月28日出发的双人自助游,下单时也显示单人促销价为4801元,而实际支付价为5001元。令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这个旅行计划就泡汤了。在刘先生提交了订单后,途牛网以资源不足、系统错误等理由单方面修改价格,并要求刘先生取消订单。 途牛客服人员经核对订单号后解释称,由于网站系统出现了问题,导致刘先生所下订单价格有误,此事已反馈至相应部门处理。“此情况不能避免,人工也一直在审核中。我们公司有上百上千条线路,价格不免会有紊乱,不过后来价格已经被人工修改过来了。”该客服人员还解释,“途牛网‘预订须知’里注明,‘自助游产品均为即时计价,请以我方最终确认价格为准’。也就是说,只有在我们人工确认价格无误的情况下,网上支付功能才能打开,消费者才可以在网上操作支付。而当初刘先生预订的订单还没有占位成功,只处于咨询订单状态。”记者从途牛方面了解到,针对该投诉,目前公司方面已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公司方面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惠的产品补偿。 事实上,类似消费者与在线旅游企业的纠纷事件近年来并不鲜见,一些老牌在线旅游企业也是投诉风波不断。诸如,此前有媒体报道过,恶意取消机票,安排失误拒绝退款,以及某国资背景的旅游企业网购电子入台证停办且虚假发货等等事件。 对于类似情况,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岩提醒消费者,在下单后,无论消费者是否已经支付相应的款项,都不影响双方合同关系的成立。商家因自身原因单方面取消订单的,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如果商家能证明消费者同意取消,则无需赔偿。如果消费者所述的情况属实,则商家的做法有违《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
相关阅读:
- [ 01-16]赴台个人游试点密切漳台旅游合作
- [ 01-15]同程旅游成立国际门票项目部进军出境自由行市场
- [ 01-15]龙岩永定荣获2014“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 系全省唯一
- [ 01-15]福州推出两条旅游线路重拾“海丝”记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