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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4人接种狂犬疫苗昏迷 涉事企业称无力救助

2015-01-18 09:33:45 吴喆华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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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嘉骏至今仍处于持续植物状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年初,中国之声报道了吉林省白山市、公主岭市两地在两个多月内,先后有4人接种同一品牌的狂犬病疫苗后,出现了昏迷不醒的怪病。针对这一“疑似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问题”,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最终排除了疫苗质量事故和接种事故的可能。吉林白山3人注射狂犬疫苗后昏迷 卫生局:属正常现象

也就是说,官方认为,这个事儿,患者、接种单位、生产企业三方都没有过错,属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规定,患者的补偿费用,需要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但从去年12月20号起,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停产亏损为由,拒绝继续支付治疗费用。面对医院每天的催款单,患者家属多次向当地政府求助,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如今距离几位患者病发已经一年多,他们现在的状况到底怎么样?

13岁的于弋峰,2013年8月底在白山市疾控中心接种狂犬病疫苗,9月底抽搐昏迷,后被专家组诊断为“急性播撒性脑脊髓炎”,“可能与接种狂犬疫苗有关,不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经过一年多的治疗,于弋峰能做5以内的加减法。

于弋峰母亲:你叫叔叔好。

于弋峰:你叫叔叔好。

于弋峰母亲:不加“你叫”。 2加3等于几?

于弋峰:等,于5。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吉林省发生的这四例确认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中,于弋峰是恢复最好的一个,其他三人至今仍处于“持续植物状态。”年龄最小的毛伟轩今年只有7岁,年龄最大的是57岁的李艳秋,她的丈夫说:

李艳秋丈夫:神智是一点也没清醒,眼睛没有视觉,基本上也就是植物人状态。

病情最严重的是10岁的马嘉俊,体重25公斤。大脑严重萎缩,只有偶尔疼痛刺激下有微小反应,去年3月做了气管切开术后,至今没有封管。

马嘉骏父亲:前后在ICU里面住了将近半年,14年3月28号做的气切手术,到现在不能封上。

最近,马嘉俊的父亲每天都会收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康复中心的催款通知书,仅1月15号这一天,治疗费用就增加了1516块钱。马嘉俊的主治医生说,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孩子每月仅治疗的费用就得超过4万元。

主治医生:后续费用,蜡疗这块康复的费用一个月怎么得4万左右块,而且4万还不加药,而且一个月打一次营养神经药一个月就得多四五千,而且孩子不发生任何闪失,不高烧的情况下,如果有那就更多了。

马嘉俊的父亲说,除去治疗费之外,每个月房租1500元,护工费1万元左右,营养费数千元,加起来得两万多。去年1月,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副总朱昌林曾承诺,公司会全力配合患者治疗。

朱昌林:费用的问题,不管结论如何,诊断结果如何,涉及到多少费用,我们就出多少费用。

但承诺仅仅持续了半年多,去年9月,迈丰药业停付患者生活费,去年12月20号,迈丰药业停付所有相关费用。马嘉俊的父亲昨天向医院交了2万块治疗费,他说虽然院方答应通融几天,但他已经快撑不下去了。而三位白山市的患者家属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问题。

马嘉俊父亲:我跟我爱人都没有工作,我们家也是低保户,之前垫付的费用全是借的,现在家里欠的外债是30万,无法偿还。现在政府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厂家也拿不出来钱,现在停费这么长时间了,两边互相推,谁也不想拿钱。

狂犬病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根据我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也就是说,4名患者的补偿费用应该由疫苗的生产厂家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来承担。可如今却遇到了厂家拿不出钱,政府也没有好办法的尴尬境遇。那么,面对怪异的病症和高额的治疗费用,4个家庭无法承受之重,到底谁来承担?

迈丰药业去年支付了患者们百万元的费用,副总朱昌林告诉记者,公司2013年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全部召回,过了批签发的产品也停止上市,2014年全年停产,如今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朱昌林:因为我们财务面临很严重的危机,这是我们的资产负债表,到14年11月30号,1亿1千2百多万。

朱昌林希望地方政府能承担部分责任,让患者得到可持续的治疗。

朱昌林:这个事情不是三位患者直接跟我们厂家发生的关系,而是跟白山市CDC(疾控中心)发生的关系,而我们和白山CDC有个关系。我想的是企业和政府联合起来把这件事办了。

患者家属说,在协商过程中,企业曾提出只承担医药费,而生活费由地方政府解决,但被白山市拒绝。白山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建忠说,企业不能推脱责任。

张建忠:生活费和医疗费整个都是一个费用,怎么还掰开,还有营养费呢,房租费呢,你也掰开,各自的责任是明确的,你不论有什么困难,你也要按照各自职责来做,不能轻易推给政府。

根据《吉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暂行规定》,这种情况需要疫苗接种单位协助向疫苗生产企业办理补偿事宜。也就是说企业负责补偿,政府负责协调。张建忠说,白山市政府多次和生产企业沟通,但苦于“没有抓手”。

张建忠:企业不在白山,通过白山市政府,咱说话不好使,再一个,他也不往咱白山交税收。我们对药企没有制约,只有省药监能制约,你一点抓手都没有,对这个企业。

地方政府觉得管不了企业,经营困难的企业也不知道跟谁走。

朱昌林:这事情发生了以后,作为厂家我们也是特别盼望着一个部门牵个头,哪怕打我们板子呢,牵个头我们好知道跟谁走啊,确实就是这样。

到底哪个部门牵头,白山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建忠也没有思路。

张建忠:政府牵头,哪个政府牵头啊,怎么牵头啊,你说政府怎么牵头,要我牵头你就得去卖厂房,你也得承担完。

去年4月底,包括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内的八部委出台了《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地方卫生计生、教育、民政、财政、红十字会等八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和康复工作”,“使病例及其家庭充分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医保报销的比例有限,民政、红十字会提供的补助有限,没有规定二类疫苗政府可以动用财政,因此这一指导意见,动员的部门多,但操作性有限。

张建忠:都提到了,从哪条道解决,但都不是彻底解决办法。红十字会去问了,只能过年过节给两袋米,给袋面,民政那边最多给万八千,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停费一个月来,患者家属、政府、企业三方僵持不下,企业和政府都同意走法律途径解决,但却遭到了患者家属的反对。一方面,走法律程序时间较长,期间的治疗费用家属难以承担;另一方面,根据《吉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暂行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残疾的病例,给予一次性补偿,根据2013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44万5千5百元。而这些钱,仅仅能够维持患者几个月的治疗费用。迈丰药业副总朱昌林说,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执行,家属还得把企业前期超额垫付的部分费用退回。

朱昌林:我们就不想用冷冰冰的法律字眼来谈,最后用法律字眼来谈,最后的结局是,如果我们咬住不放,你们要给我们返钱。

据了解,疫苗生产企业迈丰药业,是长春高新的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收购的。朱昌林提醒,迈丰药业经营非常困难,希望能进尽快解决补偿事宜。

朱昌林:资产已经负债到这种情况,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一些经济问题,比如说破产,比如说债务纠纷,人家都上来讨债了。

日子一天拖一天,事件也引起了白山市副市长许继清的重视,但除了走法律途径外,似乎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白山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建忠非常着急。

张建忠:不是说推卸责任。

记者:你对这个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怎么理解?

张建忠:你别问我,你好好研究这方面,你不记者么?你能不能提出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事儿,而且得有依据。

有媒体计算,中国每年要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留下终身残疾。如何补偿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各地办法不一,相关的规定也并不明晰。发生在吉林的维权难事件让这个问题再次凸显,我们在这里再次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研究常规的救助与补偿机制,完善疫苗的相关立法。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与央广网也持续关注。(记者 吴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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