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质检总局:空气净化器首次纳入抽查计划

2015-02-15 06:55:40 李心萍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北京2月14日电(记者李心萍)质检总局13日公布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182种产品。

2014年11月27日,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

结合公众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考虑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产品标准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状况,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其中,公众投票数较高目录内产品及关注度较高的目录外产品共71种全部纳入国家监督抽查计划。贵金属首饰、空气净化器等产品由于公众提议首次纳入了抽查计划。

据介绍,监督抽查将分为季度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等3种形式。专项抽查中,初步计划对电磁灶、家用燃气灶具、羊绒衫、纸尿裤、儿童牙刷、按摩器、空气净化器、移动电源等11种产品开展电子商务专项抽查,并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对比抽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