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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网络空间“雾霾”,还网络空间清朗——专访“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负责人

2015-02-16 13:18:12 柴莎莎 倪宏 苏影 来源:中国网信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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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现象的泛滥,说到底,是因为曾经有些法律的空子可钻。不过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法院不仅认定“有偿删帖协议无效”,而且支持“权利受到侵害者依法替自己维权”。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协调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网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专项行动开始之前,相关工作人员曾到最高法进行调研。涉及到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的适用罪名主要有四个,分别是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这里,呼吁受到网络敲诈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应该存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给犯罪分子交一份被敲诈的钱财,就相当于助长了他们的一分嚣张气焰。受害者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另据协调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国家网信办坚持“开门办整治”。自“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开启以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接到了超过2000件举报,其中已向执法部门转交有效举报线索502条。面对这么多的举报线索,协调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加点进行分门别类,分发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接受采访时,协调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刚刚度过了一个“连轴转”加班的双休日。不过,在被问及最想向广大网友说些什么的时候,该负责人还是表示,“特别希望大家敢于举报、积极举报,不要心存顾虑。虽然我们现在已经积累了不少线索,但是我们希望更多知情的网民朋友勇敢进行举报,让违法违规者无处遁形!网络空间需要大家共同治理,才能实现全面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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