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众议:女性应学会用法回击就业歧视
2015-03-08 15:39:1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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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2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湖南省益阳市委书记魏旋君等全国人大代表就“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关于维权 女性应学法维护权益 针对记者就业性别歧视方面的提问,魏旋君举了一起就业性别歧视胜诉案的例子:去年,河南信阳女大学毕业生小郭应聘浙江的一个民营企业的文秘岗位。她投了简历以后很久没有得到回应,她再去网上查的时候,注意到那个企业提出这个岗位只限男性。小郭就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例判决的结果是小郭获得胜诉,并且获得精神赔偿2000元。 魏旋君表示,该案例说明3点启示:第一,学法的实效。在就业、人格和尊严方面,男女一律平等,这是宪法的原则,是基本国策。小郭通过学习掌握了法律的内涵、要求以及企业应有的遵循。所以她成功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第二,执法的实践。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已形成共识,特别在司法机关,尤其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又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效。这起案子从立案审理到结案,都彰显了执法为民的实效与实绩。 第三,用法的实例。法律说起来是比较原则的,例如男女平等,例如要维护妇女在文化教育、劳动、同工同酬等方面的权利,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具体变成法律的依据,用法的实例给我们很多启示。 >>关于家风 妇女应发挥独特作用 吴洪芹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承载了很重要的社会功能。家风是一个家庭里面的风气、风格和风尚,也是一个家庭长期形成的文化和美德的集中体现,是家庭文明的表现,同时也是社会文明的缩影。 吴洪芹以“潘氏义诊58年的故事”为例解读家风:福州有一位82岁治疗癌症的老教授。2012年,老人过世,子孙三代从医者将近30位。老人每年春节都带着家人回到老家——泉州南安县的一个村子,给乡亲们义诊。2012年,老人在坚持义诊54年后去世了,但她的子孙依然坚持每年春节回乡村义诊。 “潘家义诊的家风就是现代最美家风的一种传承。”吴洪芹说,妇女应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当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记者王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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