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2015-04-10 22:11:0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陈晖 |
分享到:
|
注重顶层设计做到谋定而后动 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贯穿始终 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政治性、政策性和系统性、协同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只有加强顶层设计,才能确保各地各有关部门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力度、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相适应,做到谋定而后动。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中央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紧紧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在改革试点的具体措施、步骤上,鼓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司法工作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改革要求,分类研究提出试点方案和进度要求,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实施方案对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出了规划——2015年开展设立试点,建立运行机制和相关制度,2016年总结试点经验。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5年3月2日在深圳正式开庭审理其设立以来的首起案件——一宗广西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人对广西高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特向巡回法庭提起上诉。 法官、检察官要有审案判案的权力,也要加强监督制约,保证法官、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完善办案责任制,今年要总结已有试点成果,提出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启动主办侦查员责任制。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明确司法人员工作职责、流程、标准,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顺利实施。今年下半年将开展试点,2016年总结试点经验,出台具体意见。 ——规范司法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防治利益输送。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2015年上半年提出规范意见。 社会体制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逐步实行申诉由律师代理制度,推动制定社区矫治法,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 “实施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司法机关实际情况积极实践,推动制度创新。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评价说。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稳步实施,用改革的方法推进法治、以法治的方式深化改革,必将呈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态势。 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尺,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刻度。在每一个案件中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中央提出,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贯穿改革始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有着漫长人治历史的发展中国家建设法治不容易。实施方案使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宏伟目标具体化、可操作。 事在人为,贵在实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正确引领下,有全国人民聚合起来的磅礴力量,就一定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取得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成就,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复兴伟大梦想夯实法治之基。 |
相关阅读:
- [ 04-09]两办:防止把司法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提高待遇
- [ 04-09]吉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赵洪兴被双开 收受巨额贿赂
- [ 04-03]杜绝领导干预司法需构建良好司法政治生态
- [ 04-02]为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
- [ 04-02]防司法干预两《规定》同亮相 归拢“自由裁决”之手
- [ 04-01]中纪委打虎加速:一季度11名省部级官员被移送司法
- [ 03-31]最高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不管为公为私一律严禁
- [ 03-30]中办国办印发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