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农村土改试点启动 推动土地要素市场一体化
2015-08-28 07:07:02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今年年初定下的33个县级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区域中,京津冀三地的改革工作已经启动,其中北京市大兴区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天津市蓟县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而河北省定州市则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专门提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一体化,为了配合这些试点工作,目前京津冀三地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了合作力度,有专家还预测未来三地有可能形成统一的农村产权大市场。 对于三地农村土地改革的进展,记者了解到,首批北京市大兴区所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于近期入市开拍;天津市蓟县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除了将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外,根据国务院最新印发的文件,金融机构将极有可能在当地试水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贷款的新业务;而作为全国仅有的几个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业内人士预计河北省定州市的改革重点将放在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上。 有知情人士此前透露,实际上33个试点区县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等三项改革内容中只能选取一项来实践,此前有地区已多次上报区域内的框架方案,但是均因“过于激进”未被批复,最终获批的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相对温和”的版本。 试点过程中,将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总体设计,最终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项改革的实现具体路径已经初露端倪。 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例,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这也就意味着,该项改革试点范围被限制在包括天津市蓟县在内的十五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意见》还称,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有专家分析称,这正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机制的一次重大探索。 |
相关阅读:
- [ 08-26]京津冀,在破与立中协同推进
- [ 08-24]京津冀协同发展功能定位明确
- [ 08-24]京津冀定位世界级城市群 北京淡化经济中心概念
- [ 08-24]官方明确京津冀功能定位 北京担当“四个中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