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罚单”进入频密期 今年通报达33次
2015-09-25 17:54:54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责任编辑:陈玮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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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内幕交易不留死角 8月7日,证监会通报,今年以来依法对内幕交易中源协和、报喜鸟、潜能恒信、和佳股份、时代新材股票等20起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名法人、31名自然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636.85万元。 1月9日,证监会通报,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已调查内幕交易线索375起,立案142起,分别比以往同期增长了21%、33%。已将涉嫌利用“银润投资”、“圆城黄金”、“爱施德”、“焦作万方”等43家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非法交易的林平忠、张鹏、聂平等125名个人和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 对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证监会也从多个方面重点推进,如突出“从源头上净化水源,严禁内部人泄密”的执法重点,重点打击“刺探内幕信息”的恶劣行径以及严厉打击通过自媒体等新型传媒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市场人士表示,对掌握信息源的违法者进行重罚,给“内部人”以警示,是惩治并预防内幕交易行为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体现出证监会坚决治理、从严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对刺探内幕信息并交易的行为进行严惩,有利于肃清证券期货市场上“依靠打听信息交易”的歪风邪气,重塑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诚信投资的正气。 对违法减持保持高压态势 从证监会公布的案件来看,违法减持的占比同样不小。 9月18日,证监会称,已经完成对19宗案件的审理工作。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 8月21日,证监会表示近期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首批20起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这些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52%。 7月31日,证监会通报称,已对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严惩各类违法主体 除了上面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今年以来通报的案件中,还包括保代违法入股案、传播虚假信息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等。对于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证监会都予以严厉处罚。 如在两起保代违法入股案中,对保荐代表人李黎明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戴丽君、刘兴华分别实施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6月12日对长江证券研报预测三季度或提高印花税一事进行通报,明确长江证券违反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5日集中部署“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案件,共涉及16起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案件,主要针对“在媒体上撰写文章,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等五类违法行为。7月3日,证监会称,已查明其中6起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并根据违法事实的性质和情节,将有关机构和个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此外,证监会还针对券商两融业务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并对相关券商采取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市场人士表示,不管是专项执法行动,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监管层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给市场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朱宝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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