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央行发文支持三大自贸区建设: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2015-12-11 14:05: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天津、广东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三大指导意见中,央行均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在三大自贸区内创建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示范区。

在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的意见中,央行强调,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自贸试验区内用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金。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为自贸试验区内主体提供支付结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综合金融服务,降低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

在支持福建自贸区的意见中,央行明确,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在两岸货币合作方面探索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外企业和个人开立新台币账户,允许金融机构与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新台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试点新台币区域性银行间市场交易。支持厦门片区完善两岸货币现钞调运机制。支持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支持自贸试验区在两岸金融同业民间交流合作基础上,完善两岸金融同业定期会晤机制,促进两岸金融合作与发展。完善两岸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在支持广东自贸区的意见中,央行明确,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与港澳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同业业务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对接,支持粤港澳在自贸试验区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扩大自贸试验区支付服务领域、征信服务业对港澳地区开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