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香港男子22年前参与爆窃与警枪战 自首被判15个月

2015-12-29 16:04: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一名54岁男子早前突然到警署自首,表示22年前曾参与香港观塘荣业街海滨工业大厦爆窃案,并与其余9名疑犯跟埋伏警员爆发枪战。他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外出时备有偷窃用物品罪,被判入狱15个月。

控方在庭上指,当年与被告录取口供的警员已逝世,其余与案有关的警员因事隔多年,未能记起案发情况,控方仅依赖早年被捕的数名被告口供作出检控。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因年老患病的母亲劝告,及其儿子不肯与他说话,所以决心自首。他曾两次分别到警署及向街上巡警自首,但不获受理,直至今年6月才成功自首。

法官在判刑时指,被告虽然自首,但因潜逃而得到好处,故以监禁18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减刑至判监15个月。

至于本案其中5名被告,早年已承认或被裁定串谋抢劫等罪罪成,被判监5至7年。另外仍有4人在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