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天价鱼”调查组与消费者取得联系 诚恳态度获认可

2016-02-19 14:03:02 孙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南京2月19日电 (孙权)因“天价鱼”事件成为“焦点人物”的常州市民陈岩19日现身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其表示18日晚刚从上海回到常州,一回来就跟调查组的人会面了。

据陈岩介绍,18日晚19时许,哈尔滨调查组4人赶到江苏常州与其取得联系,双方一直谈到当晚21时许。陈岩称,此番调查组的态度较为诚恳。

“哈尔滨方面承诺,会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调查回复,并对此事给我带来的种种不便表示道歉。”陈岩称,“天价鱼”事件被曝光后,黑龙江方面导游一直向其道歉,并提出要拿出钱来补偿,但陈岩果断拒绝。“整个事件不是个人出钱赔偿就能解决的,这件事本身有问题的。”

“我们一行人消费的重量是‘10斤4两。”对于斤两问题,陈岩坚持自己亲眼看见;对导游、司机是否在过程中拿回扣一事,陈岩则表示不做任何评价。对于当初遇到此事先发微博未投诉的缘由,陈岩称,没主动打电话去投诉,是因为发微博的第二天,就看到了哈尔滨相关部门已在开展相关调查。

“此事只是我与店方的纠纷,但不能影响到哈尔滨整个旅游业,不能影响到哈尔滨的导游。”陈岩提到,在哈尔滨旅游期间,除了吃饭这件事颇不愉快外,其他还都不错,特别是另外一个导游接待很是热情,哈尔滨的风景也很好。

陈岩今日还提出,现在哈尔滨方面的调查组已与他联系沟通处理此事了,这次现身,是自己和家人不想被过多打扰,工厂需要正常生产,这也是最后一次接受采访。(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