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成都女子请病假旅游晒朋友圈 公司做公证将其解聘

2016-03-05 08:10:53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成都3月3日专电(记者陈地)记者3日从成都公证处获悉,近日公证处办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根据这一公证,一家公司将涉嫌骗假并外出旅游的卢女士予以解聘。

据了解,卢女士是成都一家外资IT企业的管理人员,平时收入不菲。去年国庆假期后,卢女士以患病为由,向公司提出了请病假请求。由于卢女士提交的各项手续齐备,公司同意了她的请假申请,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其支付了工资和各项补贴。

然而,公司负责人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惊讶地发现,卢女士的朋友圈自她请假以来的状态全是其在世界各地旅游的图片,美食、美景的照片近百张。在许多照片的下方,还出现了世界多个景区的定位显示。

公司负责人来到成都公证处后,公证员根据详细情况制定了“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方案,在公证现场,公司负责人登录、浏览其微信朋友圈,公证员对其朋友圈中出现的卢女士所发布的图片、文字和定位显示等细节进行拍照、记录,并出具了证据保全证书。最终,该公司凭借此证书,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卢女士予以解聘。

公司解聘卢女士是否合法合规呢?四川志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苗认为,在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以欺骗手段休病假,公司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该讲这也无可厚非,通过欺骗手段休病假肯定不可取。”李苗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