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对外披露,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公司法人傅某偷逃企业所得税353万元案的一审,迟到八年后于近日开庭审理。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摄 中新网兰州4月12日电 (彭维萍)1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对外披露,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公司法人傅某偷逃企业所得税353万元案一审,迟到八年后于近日开庭审理。 八年前,该案件经查证,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本该审结,但由于犯罪嫌疑人一直外逃案件被迫中止。 案情回顾 检方介绍,2007年4月至11月,傅某曾担任甘肃宇能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他在无实际煤炭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利用伪造的的10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雇佣毫不知情的出纳兼报税员多次在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抵扣税款共计120万元。 与此同时,傅某还利用上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构公司营销成本,聘用兼职会计向上述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企业所得税款共计233万元。 2007年8月,税务机关发现端倪后开始核查傅某的公司账目,担心东窗事发的傅某借口出差外逃到印度尼西亚。 面对税务机关查证的犯罪事实,不明真相的出纳和会计每天都焦急地联系傅某回国来处理问题,从刚开始的电话指挥到最后音讯联系全无,傅某就此失联。 正义到来 2012年11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11月10日,该局对甘肃宇能公司吊销营业执照。2015年6月,在印尼警方的配合下,外逃八年的犯罪嫌疑人傅某在印尼被当地警方抓获并遣送回国。 近日,时隔八年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嫌疑人傅某因涉嫌逃避追缴欠税案一审开庭,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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