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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查处乞讨卖艺835起 地铁执法已从劝过渡到罚

2016-05-03 11:46:36 刘冕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盖着油腻腻的大衣,坐在一块缺了角儿的板子上,颤颤巍巍地伸着手乞讨。突然,远远地瞄到穿着制服的执法队员走过来,乞讨者一下子蹿起来,拔腿就跑。

这不是拍电影,而是轨道交通执法大队上岗一年来,队员们碰到的真实场景。5月1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轨道交通执法大队一年累计查处乞讨卖艺835起。轨道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涛介绍:“地铁执法已经从最初的以劝为主,过渡到依法处罚阶段。一些地方民政部门也与执法部门建立了长效联动机制,帮助规劝乞讨人员回家。”

逢假期年轻妈妈组团乞讨

一位抱着孩子的“马尾辫儿”在地铁10号线的车厢里乞讨时,被执法队员抓了个正着。一进办公室,马尾辫儿轻车熟路地拿出孩子的出生证等,拍在办公桌上。

趁着执法队员仔细核对,她从衣兜里翻出湿纸巾,蹲下身子耐心地给孩子擦手,紧接着从随身带着的挎包里拿出一个软包装饮料,插好吸管,递给孩子。一位执法队员无奈地说:“这位看上去很稚嫩的‘妈妈’其实是孩子的亲生母亲,‘90后’。人家说了家里不差钱儿,但是地铁里乞讨赚钱容易,而且自己还怀着一个,就算被抓了也没什么。”

李海涛介绍,每逢寒暑假,地铁客流都比较大,这时就会出现一批年轻女性乞讨者,大多都是“90后”,领着或者怀着孩子,组团来地铁乞讨,还美其名曰“给孩子赚学费”。“最夸张的一次,我们抓到一位领着孩子乞讨的年轻妈妈,她还随身带着自己的大学本科学位证。”

乞讨者每小时转移收入

与季节性上岗的“妈妈丐帮”比,地铁里还有一批常年扎根的职业乞讨者。“很多人都是伪装者。”一位一线执法队员介绍,“我在亦庄线遇到过一位装瘸的乞讨者,刚瞅见我,扔了拐扭头就跑。还有更多的乞讨者进了地铁后,才会换上脏兮兮的‘工作服’,每天进出站的时候穿着打扮都跟普通乘客没有差异。”

这些乞讨者为了逃避处罚,“收入”几乎从来不带在身上。“刚开始执法的时候,他们还是随身带着要来的钱,后来变成有专人半天一收,现在已经发展到一小时一转移了。”

执法队员介绍,这些乞讨卖艺者也会按日子去不同站“上班”。比如逢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地铁雍和宫站就会有乞讨者徘徊。有一些还会伪装术。比如一位视力有残疾的乞讨者曾多次被罚,每一次他都是装成腿脚不好乞讨。“就是摸准了乘客的心理,哪种残疾更容易博得同情就装哪种。”

民政部门帮助劝返乞讨者

经过统计,在北京地铁里的乞讨者也有地域特点,以外地两个县的人为主。为此,当地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已经和北京交通执法大队建立联系,帮助规劝乞讨者回乡。

经过踩点儿,很多乞讨者租住在苹果园地铁站附近。“一次一位50多岁的乞讨者谎报自己的户籍,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听口音就识破了。”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时候也会跟乞讨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帮着把他们劝回去。”

“我们也在不断摸索总结乞讨者的规律,然后按需布点值守,比如早高峰的时候地铁5号线就不用严盯,因为人流太密集,根本掏不出手乞讨。”李海涛说,“每个月我们也会跟地铁公司等进行座谈,总结乘客热线举报投诉的热点区域,然后梳理乞讨多发点,派人去蹲守。一年以来,对于乞讨卖艺者的执法行为乘客也有了更多的理解,不再抵触我们执法,有热心人甚至会帮我们劝说其他乘客不要‘滥用’同情心。”

执法依据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十五项: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十一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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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罚了9起

轨道安全区违法

本报讯(记者刘冕)去年5月1日至今一年来,9起危害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行为被罚,最高一笔罚金为18万元。

除了整治乞讨卖艺行为,轨道执法大队还有一项重点工作是对严重危害轨道运营安全的轨道交通保护区内违法施工、破坏护栏护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最贵的一张罚单开给了一家企业,其在地铁6号线五路居的保护区内违规施工,差点导致设备间渗水。“一旦设备间损坏,地铁的信号系统就会瘫痪,甚至影响全路网的安全运营,所以按高限处罚。”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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