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2016-06-30 11:25:42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分享到:

教育部: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人民网6月30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通知》对各地各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七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制订周密工作方案,承担各岗位责任,以极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组织实施好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加强志愿填报工作指导。

三是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招生信息。畅通考生申诉和举报受理渠道。

四是强化录取安全保障。要求加强录取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加强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五是做好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要求准确解读国家招生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做好新生应征入伍宣传。

六是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逐一核查所有新生信息,对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是加强监督管理和违规查处。要求认真开展招生录取督查,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