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猝死 谁能给开死亡证明? 在卫生间晕倒被同事送医 因无死亡证明遗体不能火化 7月19日中午,朝阳区酒仙桥附近某公司一男性员工忽然在卫生间晕倒,被同事送往医院后抢救,最终被医院诊断为猝死。但由于没有相关单位为其出具死亡证明,死者陈尸太平间一个星期不能火化。昨日,警方出面做尸检并将出具相关证明。家属质疑称:“我们认可猝死,却为何还非要走到尸检那一步。” 事件 男子厕所晕倒后猝死 7月19日中午,酒仙桥附近某公司一男性员工忽然晕倒,被同事送到附近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公司同事及家属在为其办死亡证明时被相关部门推诿,死者陈尸太平间一周不能火化。据死者同事孙女士介绍,去世的同事胡某32岁,未婚,河北人。7月19日中午11点半左右,胡某在公司卫生间晕倒被保洁发现。“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失去意识,但还有心跳。我们打了120,但说20分钟才能到,我们同事就自己开车把他送去了华信医院,那天不堵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孙女士称,胡某在被送进急诊室十几分钟后,医生说病人心电图很乱,可能保不住命,让通知家属。又过了十几分钟后,医生宣布胡某死亡。“医生说是猝死,死者的家属下午两三点赶到了医院,警方来人排除了自杀和他杀,家属也认可不做尸检,警方就走了。” 孙女士称,当时主治医生说医院可以给开死亡证明,但因为家属来得匆忙,没有带户口簿,主治医生说之后开也可以,但没想到周五拿来户口簿再次到医院要求开死亡证明时,医院却不给开了。 孙女士说,胡某的父亲都七十多岁了,又是外地人,公司出面为胡某办相关手续,可同事们却被一纸“死亡证明”难坏了,被各个部门推来推去。孙女士介绍,华信医院急诊科大夫不给开证明,说胡某在来医院前就已经死了,医院不能给开。而对于这一说法,孙女士并不认可,“抢救了那么长时间,开了几千块钱的药,怎么能说送医院之前就死了,那还有抢救的必要吗?”根据其出示的处方,上面确实有多巴胺、肾上腺素等多种药物。 医院又将此事推给街道,街道办则称是社区医院开证明。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再次致电相关部门也没能得到一个明确答复。酒仙桥街道工作人员称,街道不是开死亡证明的地方,应该是医院或者社区医院开。而将台社区医院称,医院有抢救记录应该是医院开,死在家里才是社区医院开。北京卫计委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称,医院实施了抢救后死亡,应该是医院开,如果送医前死亡应该由居住地的社区医院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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