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年资助1万名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新生来华学习或研修
2016-08-11 13:58:01 来源:教育部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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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在教育领域落地生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答记者问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该文件作为《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作为国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在教育领域的落实方案,将为教育领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哪些支撑?有哪些重点内容和举措?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印发《教育行动》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答: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已列入2016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我国要实施的100个重大项目。印发《教育行动》的首要考虑是明确教育定位,围绕“一带一路”重点共建的“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提供两方面支撑:一是促进民心相通,二是为其他“四通”提供人才支撑。力争做到经贸走到哪里,教育的民心工程就延伸到哪里,教育的人才培养就覆盖到哪里;力争推动教育发展和经贸合作并驾齐驱,成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力争发挥教育“软力量”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事半功倍。 问:在构建合作愿景方面,《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新思路? 答:《教育行动》提出教育交流为沿线各国民心相通架设桥梁,人才培养为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支撑。倡议沿线各国携手行动起来,增进理解、扩大开放、加强合作、互学互鉴,谋求共同利益、直面共同命运、勇担共同责任,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全面支撑共建“一带一路”。 问:《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合作内容? 答:沿线各国教育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巨大。《教育行动》提出,中国将以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三方面举措为建议框架,开展三方面重点合作,对接沿线各国意愿,互鉴先进教育经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推动各国教育提速发展。 问:《教育行动》提出了哪些共建“一带一路”的基础性举措? 答:《教育行动》设计了“教育行动五通”,作为基础性举措,开展教育互联互通合作。一是加强教育政策沟通。将开展“一带一路”教育法律、政策协同研究,构建沿线各国教育政策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将积极签署双边、多边和次区域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制定沿线各国教育合作交流国际公约,逐步疏通教育合作交流政策性瓶颈,实现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二是助力教育合作渠道畅通。将推进“一带一路”国家间签证便利化,鼓励有合作基础、相同研究课题和发展目标的学校缔结姊妹关系,举办沿线国家校长论坛,支持高等学校建立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打造“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逐步深化拓展教育合作交流。三是促进沿线国家语言互通。将拓展政府间语言学习交换项目,联合培养、相互培养高层次语言人才。将扩大语言学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规模,倡导沿线各国与中国院校合作在华开办本国语言专业。将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助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加强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学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力满足沿线国家汉语学习需求。四是推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将鼓励沿线国家学者开展或合作开展中国课题研究,增进沿线各国对中国发展模式、国家政策、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理解。将建设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与对象国合作开展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研究。将加强“丝绸之路”青少年交流,逐步把理解教育课程、丝路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沿线各国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加强青少年对不同国家文化的理解。五是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连通。将推动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支持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范围学历互认机制,实现区域内双边多边学历学位关联互认。将呼吁各国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认证机制,加快推进本国教育资历框架开发,助力各国学习者在不同种类和不同阶段教育之间进行转换,促进终身学习社会建设。将共商共建区域性职业教育资历框架,逐步实现就业市场的从业标准一体化。将探索建立沿线各国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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