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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研究生考试泄题大案告破 系组织作弊罪第一案

2016-09-21 07:01:52 蔡长春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乘胜追击再获重大突破

专案组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马不停蹄地乘胜追击。

据詹某供述,考前一个叫“猴子”的人曾帮其调试设备,该人系王某公司员工、司机。后经专案组确认,“猴子”系犯罪嫌疑人侯某,并于2016年3月2日在武汉将其抓获。

肖可告诉记者,据武汉纺织大学作弊考生交代,为其传递答案的人叫“张老师”,经专案组调查确定,其真实身份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在读学生,后在该校被抓获。而魏某的落网,则给警方带来大量新线索。

据魏某交代,王某安排其帮梁某调试无线电作弊设备,向考生传递答案,梁某开设的科威尔培训公司,也从事“助考”犯罪,与王某系合作关系。

2016年1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据其交代,王某以每人6500元的价格将考生转给他负责作弊,他安排魏某、詹某、吕某等人,分别负责几个研究生考试考点的设备安放、调试及答案传送工作。

经查,在此期间,梁某的弟弟也实施了考试作弊活动。

2016年3月,梁某的弟弟向专案组投案自首,并交代,其伙同刘某利用奥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QQ和电话方式招收多名参加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协议收取每人20000元“培训”费用后,联系哥哥梁某为考生进行了考前作弊培训。

专案组经技术手段确认,考研当日凌晨,向王某发送试题答案的手机号码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所有,并于2015年12月28日晚7时许将其抓获。

据胡某交代,其答案来源于一个名叫“周文”的人。12月25日17时许,他接到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的通知,和“周文”接上头,“周文”将印有考题答案的卷子发给他们抄写,事后他通过微信将答案发给了王某。

2015年12月29日,陈某向专案组自首。

经专案组侦查确认,“周文”的真实身份是另一陈姓犯罪嫌疑人。此人落网后交代,其参加了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李某团伙组织的两场“培训”,获取了2016年研究生考试答案,随后他联系了陈某进行推广,陈某则介绍胡某、王某等人参加了“培训”。

成功打掉作弊全产业链

据了解,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间,以公安县警方为主要办案力量的专案组常驻武汉,成功抓获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22人,采取强制措施13人,查获参与研究生考试作弊考生108人,涉及全国16个省(区、市)。

至此,这起组织结构庞大、关系错综复杂的考试作弊大案彻底告破,其犯罪脉络清晰可辨:上线陈某团伙从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李某处获得部分考试答案,组织“培训”进行推广;胡某参加陈某组织的“培训”后,于考试当天凌晨将答案传递给王某团伙;王某获得考试答案后立即传送给下线梁某团伙,梁某随即提供给相关考生;考试当天,王某自己利用无线发送设备,向考场内的9名考生发送答案。

周方杰告诉记者,上述犯罪团伙之间及内部分工明确,基本形成一个窃题、传题、解题、招生、培训、组织作弊、替考的完整产业链条,涵盖刑九规定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所有相关罪名。专案组勘验60余部涉案人员及考生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获取了大量电子数据,为这起刑九施行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的移送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目前,王某、胡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本报荆州(湖北)9月20日电

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反思悔过 组织考试作弊不是捷径是深渊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看守所,见到《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讲述了组织考试作弊给自身、家人乃至社会带来的诸多危害。

记者:你怎么看待自己当初的行为?

王某:我觉得自己有罪,但也是误入歧途。我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刑法修正案(九)》刚刚公布,我并不知道有组织考试作弊这个罪名,没有想到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非常后悔。如今父母生病我不能尽孝,妻子又闹着和我离婚,不到两岁的孩子只能寄养在亲戚家里,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至。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以及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继续实施下去,必将扰乱考试的公平公正。

记者:以后你有何打算?

王某:我已经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将来出去以后,虽然还可能继续从事考试培训行业,但绝不敢再触碰法律红线了。

记者:你说自己是误入歧途,那么,是否有一些话想要叮嘱正在从事考试培训的同行们?

王某:这些日子我考虑了很多,我很想告诉他们,一定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地进行正规培训,千万不能违法越界。

考试作弊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只是考试培训人员,任何人都不要再走这种捷径,因为它只会把你引向犯罪的深渊。

本报荆州(湖北)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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