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0月6日专电(记者魏蒙)珠海市6日发出商品房限购令,执行新的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珠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新的限购对象为:拥有3套及以上的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该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对以上对象,自即日起暂停在该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该市新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首付货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无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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