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全国已有11个城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记者昨日获悉,厦门继在7月15日起调整住房信贷政策、9月5日起重启住房限购的基础上,昨日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厦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政从即日起实施。 此次调控政策相较之前有何不同?本报今日为您权威解读。 住房限购升级 145-180平方米的非普通商品住房被纳入限购范围,外地户籍购房门槛提高 9月5日起,厦门重启住房限购政策,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未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此次出台的《意见》调整了住房限购的部分内容。《意见》指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厦门住房限购进一步从严。首先,限购范围更广了,在原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意见》将住房建筑面积145-180平方米的非普通商品住房也纳入了限购范围。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统计,145-180平方米的户型销售量约占10%,但销售价格都较高,对该户型进行限购有利于房价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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