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慈善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应当在统一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的收入、项目的支出情况,项目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还应当公布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 征求意见稿要求,慈善组织发生重大资产变动或者开展重大投资活动的,以及与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发生重大交易或者资金往来的,应当在发生后30日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捐赠人要求将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稿指出,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可以要求慈善组织就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约谈。 征求意见稿指出,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的,依据《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 征求意见稿指出,慈善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
相关阅读:
- [ 12-07]民政部拟规定:慈善组织财产不得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 [ 11-17]2017福建公益慈善年会在福州开幕
- [ 11-17]河仁慈善基金会捐款支持宁德市民族中学建设
- [ 11-03]2016年中国接收国内外款物捐赠1392.94亿元 创纪录
- [ 11-02]中国慈善联合会:我国2016年捐赠总额1392亿元 相当于每人捐赠100元
- [ 10-15]民政部:网络募捐成为慈善新模式 募捐主体多为80、90后
- [ 10-14]慈善募捐新生态逐步形成 80后90后成网络募捐主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