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督查组在湖南株洲检查时发现,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将水质监测探头插入矿泉水瓶,涉嫌数据造假。生态环境部立即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并会将情况向社会公开。 这再次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敲响了警钟。众所周知,监测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但一些地方频频被爆出对监测数据“动手脚”,不仅损害了监测数据质量,更损害了企业乃至政府的公信力。 如江西欧兰宝检测公司通过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为两家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联合惩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了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福建泉州南翼污水处理厂一名中控调阅员伪造、隐瞒自动监测数据,造成污染物偷排,构成污染环境罪;山西临汾被发现多次人为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前不久对临汾市进行公开约谈时,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记者了解到,针对环境监测领域存在的失信行为,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开展大检查,以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将全面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含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包含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运维机构包含为我国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各相关机构。监督检查重点将突出放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及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 生态环境部将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予以通报。这位负责人说,对违反相关管理办法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如检查中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向社会公开通报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不敢假、不想假、不愿假的环境和氛围。”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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