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三部门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 北京等10个省市首批开启

2019-05-07 06:57: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5月5日上午,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共同召开二手车出口专题会议,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目前,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等10个省市。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18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达1382万辆,不到新车销量(2808万辆)的一半,如按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是新车销量2倍,二手车出口是交易量10%以上测算,我国二手车出口发展潜力很大。随着国内二手车交易量逐年扩大,环保标准日益提升,开展二手车出口的呼声日渐高涨,商务部积极回应,主动作为,从去年7月起,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赴有关地方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研究推动二手车出口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三部门于4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二手车出口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专项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实施方案,严格甄选出口企业,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要制定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二手车出口企业要做好海外售后服务保障,树立和维护中国二手车出口的海外形象和信誉。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持续优化监管和服务模式,为二手车出口营造良好环境,为外贸稳中提质注入新动力,做出新贡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