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撤站后通行费变高?交通运输部回应
2020-01-17 14:4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月17日电 针对网友反映“撤站后通行费变高”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今日表示,省界收费站撤站过程中,各地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调整。同时,交通运输部督促各地,严厉查处借机违规涨价的行为。对大家反映的费率上涨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将责成相关省份逐个核实,查明原因,依法妥善处置。 交通运输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有网友反映撤站后通行费变高了,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收费方式变化了吗? 吴德金指出,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一是关于客车收费。在这次撤站过程中,各地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调整,变化的是费额取整规则和按照实际通行路线实现精准收费。 二是关于货车收费。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各个省份要重新核定货车收费标准。我们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降低"的要求,科学合理核定本地本区域的收费标准。确保在相同交通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实现新的收费标准对应吨位比满载吨位至少降低10%。各地按照这个要求,通过法定定价的程序,制定了相关收费标准。 吴德金表示,交通运输部组织各地在1月5号前全面公布了货车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详细的收费标准挂在政府和交通部门的网站上。交通运输部里的网站正在安排超链接,让大家能够通过一个网查询29个省份的通行费标准。各省同时也对收费标准做了解读。 此外,交通运输还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客车和货车收费标准的复核,重点核定客车和货车收费标准是否达到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通过降低收费标准或者通过差异化的方式落实下去,绝不允许借机违规涨价,增加企业负担。同时,我们也督促各地,严厉查处借机违规涨价的行为。我们将继续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大家反映的费率上涨的问题,我们将责成相关省份逐个核实,查明原因,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
相关阅读:
- [01-07] 高速收费涨跌互现让一些车主颇为不解
- [05-30] 高速收费员王清全:经手五千万无差错
- [01-15] ETC服务监督热线开通月余 受理咨询投诉近50万人次
- [01-15] 广东交通运输厅:2月底前全面完善ETC系统
- [01-11] 用了ETC更堵更贵?交通部部署解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