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推进过渡司法应尊重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2020-02-14 09:28:0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联合国2月13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13日在冲突中和冲突后过渡司法问题安理会公开辩论会上发言,呼吁在该问题上尊重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吴海涛说,当前一些冲突国家和地区面临艰巨的战后重建任务。过渡司法问题是建设和平的重要领域之一,应该在建设和平与持续和平的框架下加以推进,并严格限制在冲突中和冲突后局势中进行讨论。 一是以《联合国宪章》及公认的国际法为基础,尊重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应尊重当事国以符合本国国情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过渡司法进程,不能强加外来模式,更不得借此干涉当事国内政或介入当事国内部矛盾。只有在坚持主权原则基础上,过渡司法的努力才具有正当性,才能获得当事国的信赖,才能发挥促进和平与发展的作用。 二是帮助当事国加强能力建设,重在强化当事国司法系统职能。从长期看,任何特别措施、临时措施或外部措施都不能够取代一个有效运转的国内司法系统。经过长期动乱和冲突,当事国法治体系受到较大影响,普遍面临资金、技术和人才匮乏的困难。国际社会应向当事国伸出援手,加强其能力建设。 三是正确看待过渡司法同政治进程、经济发展、社会融合的关系,采取综合措施促进法治与司法公正。过渡司法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它应该服务于在当事国实现持久和平稳定,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于当地人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在推进过渡司法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安全部门改革和解武复员工作,采取消除贫困、促进就业等经济社会领域举措,以发展促和平,实现民族和解,消除冲突隐患。 吴海涛表示,法治和正义不仅要体现在国家层面,也要体现在国际层面。当今世界上很多延宕数十年的冲突无法解决,各方隔阂日益加深,令人痛心。这些难题往往是违反国际共识,破坏基于国际法的国际秩序的苦果。坚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国际法基本原则是《联合国宪章》的核心和当代国际秩序的基础,是各国必须遵守的国际法义务,是国际法治的应有之义。安理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必须承担起维护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的重任,需要有效推进政治解决,支持斡旋调解,团结合作,确保有关决议得到落实。应努力让世界人民享有同样的和平与繁荣愿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吴海涛援引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2004年9月在联大的讲话说:“那些寻求正当合法之理由者,必须身体力行;那些援引国际法者,必须自己遵守国际法。”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