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内蒙古电影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被开除党籍

2021-04-26 10:06:22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吴静   我来说两句

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锋利欲熏心、丧失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乐于投机,在涉黑人员所控企业放贷,投资电影获利,违规收受礼金;不认真履职,规避招投标程序收购影院;违反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在影视投资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李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锋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锋简历

李锋,男,蒙古族,1959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兴安盟科右前旗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

1979年8月至1984年7月,兴安盟师范学校教员、代理团委副书记;

1984年8月至1986年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习 ;

1986年8月至1988年4月,兴安盟直属机关团委书记;

1988年5月至1990年10月,兴安盟商业学校校长 ;

1990年10月至1994年4月,兴安盟团委副书记 ;

1994年5月至1998年11月,兴安盟团委书记 ;

1998年11月至2000年11月,兴安盟科右中旗旗委副书记;

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兴安盟扎赉特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

2003年4月至2003年12月,兴安盟阿尔山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

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兴安盟阿尔山市委书记 ;

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兴安盟委统战部部长;

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兴安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

2010年9月至2014年4月,兴安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

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10月,退休。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