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央行发布拒收现金处罚案例 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4-05-08 09:19 作者:张欣怡 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黄盛、实习生张欣怡)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就8起行政处罚和7起未予处罚典型案例予以公示。另据了解,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现金兜底定位,并强调更好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黄盛、实习生张欣怡)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就8起行政处罚和7起未予处罚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公示的案例显示,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保险公司、快递公司等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各类提供“面对面”服务的经营主体,不得以“资金统一管理”“业务环节多”“途中容易遗失”等理由拒收现金。

据介绍,近年来,受支付方式快速变迁、消费模式不断创新等因素影响,经营主体收现意愿有所下降,拒收现金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社会公众现金支付选择权,中国人民银行紧紧围绕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的现金支付便利性,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系统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扎实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其中,201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建立跨部门会商机制,共同完善现金收付管理要求,推动解决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餐饮住宿、交通枢纽、医院等民生、涉外场景现金收付痛点堵点问题。

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强化监督管理的同时主动开展全面摸排、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升银行金融业现金服务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在去年底举行的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商业银行,借助公共交通、广播电视、互联网平台等渠道,以现场集中宣传、商户上门宣传、“人民币现金日”专题宣传、线上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强化公众现金法偿观念,提升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对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违法主体实施处罚并公示曝光,对公众关注度较低、影响范围较小的小微违法主体实施警示教育。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对8起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核实124起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拒收现金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予处罚。

“现金服务是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罗锐表示,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是向全社会提供的基础公共产品,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最大化。现金支付对于实现金融普惠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现金在维护货币和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金对电子系统依赖较小,不受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意外事件影响,在应对自然灾害、稳定市场预期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保障作用。

另据了解,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现金兜底定位,并强调更好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中国人民银行对此表示,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加强宣传推广,大力宣传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提升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对境内支付服务的认知度;要建立督导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银行及支付机构、重点商户等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实抓实干。

关键词:央行,法定货币,拒收,中国人民银行,违法主体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