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新天地开发商嚣张放言:让业主来告我们啊
购房合同截图
"合同书写错误是我们管理不当,让业主来告我们啊!"
这样牛气哄哄的话正是方远集团邵武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魏先生关于购房合同出错对本网记者作出的答复。
东南网12月11日讯(记者 吴杨珠)11月中旬,本网接到网友张先生爆料:本人于2011年3月22日购得邵武市新天地领域20栋A01号店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MF-2007-01-NO0312977,并加盖邵武市房地产管理处印章)中明确规定: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自2008年08月15日至2078年07月22日,产权为70年。但办理土地证时,土地证上显示:土地终止日为2048年07月22日,产权为40年。一下差了30年,本人多次与开发商交涉,但均以"店面产权就是40年及合同写错"为由不予理睬。本人认为开发商存在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
产权缩减 业主喊冤
本网记者于11月底与爆料人张先生取得联系,并认真翻阅了其与该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土地证,确实如张先生说描述,土地证上产权较《商品房买卖合同》缩减30年。张先生直喊冤:如果在购房前告知我产权只有四十年,我不会买的。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此次产权缩减并不只是发生在张先生一个人身上,该小区其他业主也表示同样出现此情况。
开发商:让业主来告我们啊
12月6日,本网记者向方远集团邵武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具体情况,该开发商表示,张先生所述均属事实,原因是该公司工作人员在书写合同时笔误所致。当记者追问此次合同出错是不是该公司管理不当所致呢,该开发商销售经理嚣张放言:"是我们管理不当,让业主来告我们啊!"
该开发商视工作失误为理由,以公司内部管理不当为说辞,不得不让大众质疑:该开发商能盖出好房吗?
第三方声音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商在购买土地前须对土地用途做好规划,商、住面积按限定的比例出售,归属商业用途的店面产权限定40年,住房面积产权限定70年。但开发商必须明确告知业主关于产权年限。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发商有义务告诉业主所购房屋产权年限,出现土地证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年限不一致,属于开发商违约,产权年限缩减对应一定影响到房价,所以开发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提示:一、市民购房切勿大意,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房项目应具有合法开发手续,仔细阅读合同款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购买房产,须选择信誉好的大型开发商,谨防开发商误导售房;(三)购房人应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确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预售资金监管账号缴纳购房款,以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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