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辖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2014-06-30 16:57:36 来源:延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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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2014年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其中城区小学按划片范围招收新生,农村小学按乡镇或行政村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政策 城区小学根据划片范围确定施教区,一年级招收2014年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2年的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学龄儿童。从2015年起将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3年的6周岁学龄儿童。各学校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1.城区小学在招生时需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本片区的学龄儿童资格进行确认。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安排入学: (1)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3)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4)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全产权房产为入学依据。 2.依据有关政策,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学龄儿童需要跨施教区入学的,在7月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申请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就读。 (1)驻延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南教基〔2008〕3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双高"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亲生子女。 (3)符合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规定的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子女。 3. 非延平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报名参加部分学校的电脑派位(详见《2014年延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招生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方案(试行)》),或在其他区属学校就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军官证等。 (2)在延平区内居住或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提供出生证、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等。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等。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法律文书等。 4. 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等七所学校片内生招收结束后,根据学位余额情况,按以下批次依次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未满2年(2015年起为未满3年)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适龄儿童;或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 学校在招收以上两批次适龄儿童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就针对哪一批次适龄儿童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个批次招生后仍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剩余学位面向一定区域和条件的适龄儿童实施电脑派位。 5. 七所电脑派位以外的城区小学,应招收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片区的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6. 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实行划片验证入学。 7.延平区农村户籍进城一年及以上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可报名参加部分区属学校的电脑派位。进城未达一年的延平区农村户籍以及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就近到七所电脑派位以外的城区小学报名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未派位上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小学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夫妻双方或一方进城务工有效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明、租房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税收证明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8.由于房地产开发造成该片区内学校扩容的,应由开发单位依据南委发〔1999〕8号文件精神与学校协商解决增容问题。 9.城区小学招生应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77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即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10. 户籍为空挂户、寄户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法定监护人应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址所在片区学校入学。未及时迁回的学龄儿童,入学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 二、招生区域 1.南平实验小学 八一路单号101号至289号、三元路、进步路、文体路、北门岭。 2.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 玉屏小区、南平电线电缆厂。 3.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 江南新城、八仙村。 4.南平师范附属小学 中山路单号1号至159号、中山路双号2号至44号、新建路双号2号至136号(原新建路单号123号及以上)、新建路单号1号至111号(原新建路双号66号及以上)、江滨中路单号1号至13号、江滨南路双号2号至120号(原滨江南路单号1号至233号)、江滨南路单号1号至191号(原滨江南路双号62号至252号)、里丹巷、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原西门岭)、环城南路单号27号及以下、环城南路双号60号及以下、新建巷、中学岭。 5.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 四贤街单号133号及以上、四贤街双号102号及以上、江滨中路129号至413号、大同里1号至65号、人民路单号47号及以下、人民路双号108号及以下、朝阳路、四鹤巷、府前路、紫芝巷。 6.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 福兴路6号(新城中心)、福兴路9号(新城花园)、东坑岭150号(景宏花园)。 7.南平市胜利小学 解放路单号、胜利街单号1号至213号、胜利街双号2号至164号、江滨中路单号415号至463号、大同里67号及以上、公营巷、和平里、天河巷、鼓楼街、康乐里、紫云岗、新华路。 8.南平第二实验小学 中山路双号46号至206号、四贤街单号1号至131号、四贤街双号2号至100号、江滨中路15号至127号、中山路单号161号至317号、中山路双号208号至334号、马坑路单号1号至81号、马坑路双号2号至268号、昼锦岭、环城南路29号(名流世家小区)。 9. 南平市扬真小学 杨真堂、虎顶山、天台路、杨真路、杨真一路、杨真二路、杨中路、杨中支路、三官堂、马坑支路、马坑路单号83号以上和双号270号以上、环城南路单号31号及以上、环城南路双号62号及以上、环城中路单号125号以下、环城中路双号114号以下、上洋村。 10.南平市紫云小学 前进巷、府后路、先锋岭、健康岭、人民路单号49号及以上、人民路双号110号及以上、胜利街单号215号至273号、胜利街双号166号至214号、八一路双号2号至334号、八一路单号1号至99号。 11.南平市东山小学 江滨中路单号489号至823号、八一路双号336号至664号、解放路双号、东山路、祠堂巷、后所岭、天官岭、狮子岭、宝武营、绿竹岭、大县岭、中和岭、高家仓、晏公岭、自强岭、超骧路、梅峰路、团结巷。 12.南平市流芳小学 八一路单号291号至661号、环城中路单号127号以上、环城中路双号116号以上、黄山岭、建设巷、玉樟岭、金山路、剑津路、建设二巷、慈阴巷、一夜岭、光荣岭。 13.南平市水东学校 水东街、大官路、东溪路、马站、建东路、工业路(除120号)、小坑垅、象山、金凤路、兴达、育才、法云岭、塔下自然村、马站自然村、大家厂自然村。 14.南平市新光学校 江滨北路1号至177号、新光社区、大作、菜园里、环城北路1号至47号、东教、教场岭1号至58号。 15.南平市建溪学校 江滨北路205号及以上、环城北路89号及以上、筠竹村、建溪路、安丰路(村)。 16.南平市黄墩小学 黄墩岭、黄林路、排垅巷、牛奶山、马林、小作、五里亭、江滨北路178号至204号、环城北路48号至88号。 17.南平市胜利小学九峰校区(原东坑中心小学) 横排路、东岭路、东坑岭(不含151号)、马公峡、九峰路(原水南街)、上地村、水南里、南福路、新大桥、际头村、玉地新村、江滨南路双号122号及以上(原新建路单号1号至121号)、江滨南路单号193号及以上(原新建路双号2号至64号)、西溪路。 18.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后谷村、尤坑村、沙门路、篁路口、茅坪。 三、招生日程 (一)城区电脑派位小学招生日程 1. 8月9-10日,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等七所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施教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满2年的适龄儿童)。 2. 8月12-14日,区教育局组织对片内生及"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满2年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核。 3.8月15日,公布电脑派位小学剩余学位名额。 4.8月16-18日,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 5.8月19-20日,家长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6. 8月22日上午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示。 7. 8月23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复审。 8. 8月28日,学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从2015年起,城区电脑派位小学招生工作调整至6月份进行,请家长关注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招生信息。 (二)城区其它小学招生日程 1.8月23-24日,城区其它学校片内生(含参加电脑派位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片外生报名登记。 2. 8月25日,各小学将招生人数统计表上报区教育局。 3.8月26日,片外生资格审核。 4.8月27日,其它学校视生源情况进行片外生电脑派位。 5. 8月29日,统筹安排片外生。 6. 8月30日,各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三)农村小学招生日程 农村适龄儿童8月30-31日随带户口簿到施教区所属学校报名注册。 四、其他事项 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等七所施教片区生源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报名时还需提供指定材料: 1.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随监护人,监护人长期居住本片区但延平辖区内无住房产权的。上述情况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至南平市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信息核查。 2.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人只有一方在该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等。 3.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小学校长和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所在片区生源按时入学,巩固提高"对县督导"成果。同时,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不适宜随班就读的,动员其到延平区开智学校(地址:东教路13号,联系电话:6138196)或南平市盲聋哑学校(地址:建瓯市城区打锡巷149号,联系电话3833566)入学。 本方案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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